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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hiku_Run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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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闖紅燈遭綠燈直行車輛撞上,駕駛人仍有責任」你覺得是否合理?  關閉[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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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5:18 PM|只看該作者
所有積分大於負-100的壞孩子,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權限跟幼兒生一樣。
太誇張了,自己先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阿
為什麼是駕駛人的錯,他自己闖紅燈欸!!!!
又不是說綠燈駕駛人不禮讓,有時候有一定的車速根本就停不下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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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5:24 PM|只看該作者
闖紅燈就錯啦 估計是刑法沒事 民法要賠錢 台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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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5:27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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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真的是鬼島政策
應該由不守交通規則的行人自行買單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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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5:29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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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過馬路
那些轉彎過來的用路人
看到行人走在人行道也不會讓
一副開車我最大的樣子
就不要哪天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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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5:34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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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兩邊都要罰,雖然對不起行車者
而且,要罰一樣重!!
前提是行人是走在斑馬線上
行人闖紅燈的罰則太輕導致亂闖
行車本就該隨時注意路況,撞到人不應該

鬼島台灣人文道德喪失!倒退了20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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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5:36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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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不合理呀
但法律就是這樣是死的
根本沒得依改 只能照文字上的條例執行

真希望這種事別發生在我身上就好
撞到不守規則的人已經夠嘔了 責任還要自己擔
這世上小粉紅充斥 ~亂呀 還有"韓"粉喔 真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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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6:32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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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合理,但是我只能贊同合理,因為行人本身犯錯的情況,肉身本身就是比較弱的那一方,如果換個方式想,你哪天紅燈不看直接穿越馬路,被撞到的時候,你覺得是哪邊的錯?答案是兩方對吧。

同理的,車子不管是不是紅燈,還是綠燈,都要看是否有行人或車子,因為撞到就是雙方都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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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6:33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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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非常合理  因為個人沒餘錢買車  天天走路  看有車載正妹的人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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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7:11 PM|只看該作者
guavalai 發表於 2016-6-10 01:58 PM
下載: 訪客無法瀏覽下載點,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我跟樓主的想法不同,我覺得開車本身就是該以行人的安全作為第一準則,即便行人闖紅燈,也得要放慢車速讓行 ...

你所舉的例子,都是以行人在未違規的情形下,當然這以行人為優先,但請您想像一下,您開車到十字路口,您的方向明明是綠燈,行人紅燈,硬是要闖,你撞了他,結果要你賠個幾十萬,這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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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Sun 該用戶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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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7:15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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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跑哥、助跑姊有福了!!
斑馬線就是你們的主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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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7:15 PM|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爛的 不合理 沒有跟上時代的死規則啊...人是活的!!

別的國家能跟上 改進這方面規則 台灣怎麼不能??

這叫守法的用路人們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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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912345042 該用戶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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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7:16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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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7:22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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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可能忽略了「行人穿越道」這個先決條件。
行人穿越道,行人最大。不管有無交通燈號,不管是紅燈綠燈,汽機車駕駛都要減速、讓道。
行人闖紅燈是違規,但並不表示汽機車就可以熊熊開過去「處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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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07:23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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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hi56 於 2016-6-14 07:24 PM 編輯


遵守交通規則
只要在道路上都應遵守
不論是行人或是駕駛人
違規者就應負較大責任

但法律規定上卻常常與人民想法不同
只要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一定都有責任
最簡單就是未注意前方路況就可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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