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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男撞翁逃 4分鐘 折返輾死 民眾痛罵「不是人」 故意殺人可判死] [蘋果日報] [2012年05月05日] [打印本頁]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2-5-5 12:17 PM     標題: [男撞翁逃 4分鐘 折返輾死 民眾痛罵「不是人」 故意殺人可判死] [蘋果日報] [2012年05月05日]

【新聞主題】:男撞翁逃 4分鐘 折返輾死 民眾痛罵「不是人」 故意殺人可判死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發布日期】:2012年05月05日
【文章內容】:
洪男肇事後折返衝撞正在急救老翁的路人,路人及時閃避,老翁頭、胸則遭轎車輾壓致死。
【簡獻宗╱南投報導】南投縣一名洪姓男子,昨凌晨酒駕追撞騎車老翁後逃逸,附近7、8名民眾搶救老翁時,洪男竟開車折返衝撞人群,路人雖立刻閃避,但洪男又輾壓老翁胸部,老翁送醫不治。警方根據民眾提供車號,昨午逮捕洪男,全案依殺人、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目擊民眾痛罵︰「先撞到人,還敢第二次衝撞,不是人!」
協助救人的呂姓護士向警方說︰「洪男如沒第二次衝撞,輾壓老翁身體,送醫或有活命機會。」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老翁被撞前的騎車身影。翻攝畫面
翁遭輾頭胸重創
檢警昨相驗,發現死者頭部、胸部遭受重創,大量內出血是致命傷。草屯警分局副分局長蘇玉坪說,洪男酒駕撞人後,又折返撞老翁致死,檢方認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複訊後聲押獲准,依《刑法》可處死刑、無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指出,死者廖金川﹙78歲﹚昨凌晨零時許,騎機車經草屯鎮芬草路一段217巷口時,被酒後駕車的男子洪榮祥﹙24歲﹚從後方追撞倒地,洪男加速逃離。
洪男酒駕肇逃又折回現場輾壓老翁致死。翻攝照片
遭逮推稱全忘記
附近民眾打電話報警,更有人上前搶救老翁,一名下班呂姓女護士開車經過,加入急救老翁行動,想不到4分鐘後,肇事逃逸的洪男開車折返,朝倒地的老翁與在場的7、8名民眾衝來,民眾及時閃避未被撞到,但洪男轎車輾壓老翁頭、胸部後,又揚長而去。
警消趕到將老翁送醫,但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目擊洪男惡行的民眾記下車號,警方再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知車主洪男的住址,昨午在草屯鎮僑光街查扣肇事轎車,發現車輛左前擋風玻璃有撞痕,轎車底盤有血跡,洪男則醉茫茫躲到住處頂樓,被警方逮捕。
警方對洪男酒測,酒測值達0.69毫克(標準值0.25毫克),他否認撞人,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和肇事轎車等證據,他才承認肇事。但洪男面對警方詢問「肇事後何故再次衝撞?」他回答︰「因酒醉已記不起來。」
家中獨子毀前程
警方查出,死者廖金川未婚、獨居,目前經營進口奶粉生意;而肇事洪男在中科一家電子公司上班,家裡有母親與2個姊姊,是家中獨子。洪男母親昨晚表示,兒子承擔家裡經濟重擔,平日不常喝酒,日前表示工作壓力大,心情不好,不知道他為何會喝酒闖禍,「兒子酒駕撞死人,很對不起死者」,會找時間到殯儀館向死者上香致歉及善後。
【個人觀點】:這種人,真應該處以重刑,就算不判死也應該要處以無期徒刑,對方和自己無冤無仇,撞倒人肇逃也就算,犯得著再回來開車輾斃對方嗎,更別說當時還有其他人在了,說不定還會撞傷或撞死其他人呢


作者: ak7536    時間: 2012-5-5 12:50 PM

本帖最後由 ak7536 於 2012-5-5 12:59 PM 編輯

其實整件事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
沒有第二次的碾壓老翁有機會救的活
這樣洪姓男子要付出多大的代價
在當下的想法,撞死了了不起過失殺人也不至於判到死刑
撞不死殘廢,光醫藥費可能就要上百萬,還有後續的賠款
這些可能都是他負擔不起的
再者撞死人也只有他自己要承擔罪責
撞不死全家受害
孰輕孰重各位換成自己你會選哪一個?
作者: 生活在水中    時間: 2012-5-5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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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jin    時間: 2012-5-5 01:28 PM

這種人就是應該判死刑
真搞不懂那些廢死的團體在想什麼
他們難道敢在家屬面前說"這個人只是一時衝動 再給他一次機會??"

作者: wsel01    時間: 2012-5-5 0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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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nlon95    時間: 2012-5-5 01:44 PM

肇事者很篤定的是....
1.他不會因此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2.它很有信心最後一定可以靠和解& 罰金了事...
重點在
把老翁撞傷撞殘事後傷者家屬一定糾纏不清,
乾脆撞死他,直接賠償比較省事...

說肇事者畜牲不如還真污辱到畜牲了....



作者: qaz3wsxqaz3wsx    時間: 2012-5-5 01:51 PM

台灣法律就是嫌台灣人口太多、
所以要多放幾個出來撞一撞~~~
台灣人命不值錢~~
台灣人阿好自為之吧~~~
作者: bear1972    時間: 2012-5-5 01:55 PM

台灣已經被廢死聯盟搞到很難有死刑了
所以放心那個酒駕的會繼續在路上跑
作者: zero4970    時間: 2012-5-5 01:55 PM

本帖最後由 zero4970 於 2012-5-5 01:55 PM 編輯

這又是一起酒駕肇事的意外
更讓個人覺得可惡的是
這位兇嫌還刻意倒車輾壓被害者.還涉嫌衝撞救人的路人
已經算是故意謀殺的行為.實在是不能原諒.


作者: wei999go    時間: 2012-5-5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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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mn0031    時間: 2012-5-5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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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斯諾爾s    時間: 2012-5-5 02:11 PM

感覺應該是為了避免事後的金錢賠償
所以才會有第二次的衝撞
肇事致死好像是判己年刑罰
而不是上百萬或是上千萬的賠償
好像有聽過肇事者會選擇後者
我絕得這種行為應該要加重刑罰吧
作者: zogol    時間: 2012-5-5 02:34 PM

還特別開回來把人撞死,這已經是殺人罪了吧?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2-5-5 03:04 PM

生活在水中 發表於 2012-5-5 01:28 PM
中國大陸已有先例
撞到人不死 賠更多的說法
近年台灣一直要走向大陸

這其實在台灣很早就有了,國小時就聽老師說過,以前砂石車很容易發生車禍,要是對方沒有死,萬一殘廢,肇事者可能還要賠到對方死亡,但是死亡了,就不需要賠太多,所以肇事者情願再輾一次也不想賠太多錢,說臺灣學大陸,不如說大陸正步向台灣後塵
作者: yozasid    時間: 2012-5-5 03:23 PM

這種人罵牠畜生也不為過啊
為了金錢而捨棄人命...
價值觀與道德嚴重地背道而馳
作者: jennfung    時間: 2012-5-5 03:27 PM

這早就聽砂石車司機說過類似事件
撞傷人比撞死人賠更多
所以以前很多撞到人的砂石車
都會倒退壓給他死這樣會賠得比較少
會變成這樣都是台灣司法的錯誤造成的還能說甚麼
反正立法院的人只會互相鬥爭吵架打架
還能有甚麼好事給百姓造福的
作者: pixy69655    時間: 2012-5-5 03:43 PM

到現在都沒看過有什麼公益團體
發表要求政府抵制酒駕的
真是奇怪~

作者: loveview    時間: 2012-5-5 03:52 PM

這種人渣可以判死刑了 !

讓它存在世界上只是浪費糧食 .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12-5-5 04:04 PM

這件不只是酒駕而已 這可是蓄意殺人 又折返再撞一次 實在可惡
作者: 梅洛    時間: 2012-5-5 04: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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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l    時間: 2012-5-5 04: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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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ew12345    時間: 2012-5-5 04:23 PM

想也知道故意的...還拆返回來勒..
作者: KUO1978    時間: 2012-5-5 04: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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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鳳凰院凶真    時間: 2012-5-5 0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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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2-5-5 05:42 PM

判死刑或無期吧
故意殺人
沒啥情理可講
作者: qazzxc963    時間: 2012-5-5 05:58 PM

這項砂石車連結車案例撞到人沒死就是倒車在輾依次
簡單說依點就是賠償金問題呀
關個幾年賠400萬(沒記錯的話)以下比起讓被害人活下還要省勒
賠精神費用 醫藥費 法院判決的金額呀
怎麼算怎麼看都是讓被害人死亡還要划算
嗯~今天換作是我我也是會學這名駕駛人
我也知道道德和良心過不去但是想到後續問題也是要硬著頭皮去做



作者: yuanzai0214    時間: 2012-5-5 06:16 PM

今天新聞真的一直重複再報~
葉少爺就算了..
不到幾天又發生這事~
酒駕真的是太機車了!!
作者: davidkawk    時間: 2012-5-5 07:57 PM

越看越覺得這個爛地方一直在走倒退路.......
作者: 邱一個    時間: 2012-5-5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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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hsiu    時間: 2012-5-5 08:03 PM

雖有道理卻是歪風,酒駕...就是不對!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2-5-5 08:17 PM

這就是法條的錯,不然怎麼會讓人認為撞死了還比較好,這種事之前就聽過了也不算是從大陸傳過來的,之前網路就有一段傳聞,砂石車撞到人一定要撞到死不然會賠更多,造成那時砂石車、大型車撞到人都會二次輾過,我覺得這種過失殺人一定要重判,不判死刑很說不過去,至少也要20年以上。
作者: rabe    時間: 2012-5-5 09:24 PM

我覺得他應該是PTT上的鄉民

因為我記得有看過有人說這樣會比較好

至於詳細 不要說比較好
作者: enjoy2001    時間: 2012-5-5 09:42 PM

看著好了,到時審判時一定判不了幾年的!
作者: yiping123    時間: 2012-5-5 09:55 PM

這就是廢唯一死刑的結果
台灣刑法已經喪失最基本的嚇阻力了
重罪罰的比輕罪還輕
作者: osmile    時間: 2012-5-5 10:03 PM

判死刑  卻不執行死刑  有個屁用
判無期   關個15  20年  假釋  出來又是一條龍  有個屁用

快點多多執行死刑吧
廢死聯盟那些屁話  別太在意
作者: osmile    時間: 2012-5-5 10:03 PM

廢死聯盟那些屁話  別太在意
快點多多執行死刑吧
作者: ShianZero    時間: 2012-5-5 10:06 PM

判死刑ˋˊ
如果法官不敢判死,那就給我個方便我去執行ˋˊ
這種人渣絕對不能放過!!!!就跟宇摩繪行く一樣不能放過牠!!!!
作者: ShianZero    時間: 2012-5-5 10:06 PM

判死刑ˋˊ
如果法官不敢判死,那就給我個方便我去執行ˋˊ
這種人渣絕對不能放過!!!!就跟宇摩繪行く一樣不能放過牠!!!!
作者: j949949    時間: 2012-5-5 10:07 PM

台灣有很強大的廢死聯盟,對他們來說人都死了還管這麼多幹麼?
作者: bpple    時間: 2012-5-5 10:09 PM

真是不要臉
反正廢死聯盟
到時候一定會說什麼保護人權
所以他不怕
作者: aas0830    時間: 2012-5-5 10: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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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2-5-5 10:45 PM

喝酒開車的不是人
保護這種人的 也不是人
現在連被撞的 似乎  也沒被某些團體當成人
作者: 蕭益昌    時間: 2012-5-5 10:47 PM

這種人真的很不應該~
如果撞到的是他家的人他還會去撞一次嗎?
事已造成一切自有公斷了~
作者: stlai    時間: 2012-5-5 10:55 PM

酒醉還會再開回現場一次輾過
根本就是藉口
酒駕肇事逃跑就已經不對了
折返輾死那就是蓄意謀殺故意殺人了吧
這種惡性重大的罪犯應該死刑
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12-5-5 11:21 PM

老實說 死刑吧
根本是太故意 要是台灣在那邊只用關就好
很多犯罪只會高而一
作者: seed25566    時間: 2012-5-5 11:29 PM

酒駕真會讓人作出恐怖得事情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2-5-5 11:35 PM

以前一個月一酒駕新聞,後來一周一酒駕新聞,現在天天酒駕肇事,而且死的都是無辜的人。
是不是太頻繁所以都麻木了?那這樣我還蠻希望上至總統下至立委這些高官們,一天一個來當作被撞的受害者。
像這種怕要擔負受害者龐大醫療費而欲置人於死地的心態,加害者就直接判死刑了,無期還
要浪費我的納稅錢。至於加害者的家屬,除了應負起相關的賠償外,看能不能家產的幾成充公!
作者: skybirdw    時間: 2012-5-5 11:36 PM

這種人不判死刑,還有那種人可以判死刑
作者: kaosi66    時間: 2012-5-5 11:49 PM

全案依殺人、公共危險罪送辦,雖然依殺人罪起訴了,但是最近有好幾件重大殺人案件都只是判無期而已,可見現在法官已經不判死型了.....XD

以前沒有行車記錄器或路口監視器時,常有砂石車撞到人,然後下車察看發現附近沒人而傷者沒死,就又到車回去在壓一次的情形,現在科技發達了有行車記錄器或路口監視器可以這種情況就比較少了
撞到人致死最多只是過失殺人罪,如果是又到車回去在壓一次就已經算是故意謀殺了,會以殺人罪起訴的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2-5-6 12:27 AM

撞傷人要負責賠他一輩子,撞死人,一次付清
這是二次衝撞的想法吧

真的很冷血
作者: 小脆腸    時間: 2012-5-6 12:51 AM

真是人神共憤
為什麼有如此殘忍的畜牲
判死刑都嫌太輕
作者: machine001    時間: 2012-5-6 0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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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8007    時間: 2012-5-6 03:25 AM

這已經是蓄意殺人了...而不是過失殺人,部過有個盲點,他如果說他喝醉了沒感覺撞到人那就可能會判成過失殺人...部過這種人應該判重刑!!!
作者: a0911503344    時間: 2012-5-6 04:14 AM

這樣的行為根本就是刻意殺人了
連最後一點生存的機會都被他奪走了
又何必對他仁慈 ....
作者: KKY199    時間: 2012-5-6 04:35 AM

壓力大!
心情不好!
就可以在馬路上橫衝直撞?
如果當時其他的熱心民眾和護士來不及閃躲!
恐怕會造成更嚴重的傷亡!
對於這種人如果不重罰的話!
下次搞不好會開坦克車上街狂飆?
直接抓去打靶啦!
以免將來繼續危害人間!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2-5-6 11:03 AM

這是想致人於死的重傷罪阿!
用這樣的方式來結束別人生命,真是可惡阿~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2-5-6 11:19 AM

第一次是過失致死,第二次就是謀殺了,四分鐘突然意識到人活著要賠的錢比死人還要多
作者: 乂迪乂    時間: 2012-5-6 12:52 PM

本帖最後由 乂迪乂 於 2012-5-6 12:53 PM 編輯

這傢伙太沒有人性了
再度回來輾人?
不過應該可以確定的是他不會被判死刑
反正對政府來說 台灣的人命根本不值錢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6 03:31 PM

he'll be out in ten years and the get drunk right after he gets out... then the next day, he kills another and spends another 10 years in jail...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2-5-6 11:11 PM

等法官判他死刑。。。不如兄弟送他上路。。。台灣司法早死。。。人民不值錢。。。今天換成官員的人被撞死。。。你看判多快 。。。撞死人拿命來賠。。。。少廢話。。。
作者: jwe5421    時間: 2012-5-7 02:18 AM

說畜牲都汙辱了畜牲
酒駕肇事不判重一點的話根本沒效果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2-5-7 12:57 PM

酒駕!你看看,又是酒駕!

「洪男面對警方詢問「肇事後何故再次衝撞?」他回答︰「因酒醉已記不起來。」 」
所以說酒駕罰則一定要重到讓酒醉的人聽到,馬上腦醒
直接重量刑判起算了!

作者: ffrea    時間: 2012-5-7 02:12 PM

很明顯是故意殺人啦...
判刑就是要直接判殺人罪啊...
還有甚麼須要考慮的
作者: kingaden1987    時間: 2012-5-7 03:24 PM

應該要直接判無期/死刑才對 誰知道他以後出來會不會又發生一樣的事情

反正不尊重人命的家伙的命也不值得尊重
作者: bomb7878    時間: 2012-5-7 04:34 PM

wsel01 發表於 2012-5-5 01:38 PM
馬先生的最愛,難怪會那麼努力想當驅長!!!

難怪  原來如此
蔡英文想要這個區長的位置
因為現在民進黨政策向大陸靠
要修改黨綱XD
就是贏得區長寶座  還有完成終極統一
F16不是馬政府買的  原來是老共買的
美牛不是馬桶進口的  是老共強行的
是這樣摸??   那就不都是馬英九的錯啦
520到比京去抗議吧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2-5-7 06:31 PM

就算判死刑 台灣至今一堆死刑犯都還活的好好的 有屁用
判無期徒刑 還要用人民的錢去養這些東西
台灣法律只不過是 廢物
作者: 831107    時間: 2012-5-7 06: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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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sel01    時間: 2012-5-7 07: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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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j    時間: 2012-5-7 11:08 PM

又一個做錯事要媽媽收尾的無尾熊慘忍無道的行為
作者: joshau    時間: 2012-5-8 01:17 AM

人命不重要 錢才重要是嗎
台灣法律應該要修改一些問題
重罰一些行為偏差的人才好
作者: bomb7878    時間: 2012-5-8 03:51 AM

本帖最後由 bomb7878 於 2012-5-8 03:56 AM 編輯
wsel01 發表於 2012-5-7 07:45 PM
馬政府買F16和進口美牛跟中共有什麼關係?   
閣下沒看清楚3樓大大的文章嗎?"近年台灣一直要走向大 ...


妳竟然說馬英九是區長
馬英九位台灣所做的決定都應該是大陸下的命令才對
沒大陸的命令  馬英九可能進口美牛?  還是買F-16?
竟然你覺得馬桶是區長  那民進黨就退選阿 不是很委屈???
不要忘了  蔡英文台灣共識"兩岸統一"也是在選項之ㄧ
全球三大經濟體  中國  美國   歐盟
民進黨不要美國  又不要中國  歐洲不可能理我們
你以為台灣是多強的國家?
不是親中  就是親美
不要買牛  又不准親中
台灣會死在這些狗屁政客手上
SWOT分析懂不懂????
怎麼看 怎麼分析 進口美牛對台灣都是最有利的
沒辦法  民進黨立委很多都是不讀書的政客
只為了自己的選舉  沒有把台灣利益放第一  
搞砸台灣的不光是馬英九
還有藍軍不合群的狗屁政客
最後變的民怨四起
在野黨製造紛亂   藍君自己不團結
最後變的政府政策沒辦法執行
不要只會在那邊批評中國
有種台南牛奶魚   水果  都不要賣到大陸去
禁止和美國  大陸一切利益交換
看是誰吃虧?   台灣真是一堆傻子


作者: wsel01    時間: 2012-5-9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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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mb7878    時間: 2012-5-24 01:18 AM

wsel01 發表於 2012-5-9 10:00 AM
蛤?我只是說馬先生很想當區長而已,我沒說他現在是區長啊!閣下又沒看清楚就回復了?!   
言歸正傳,那 ...

1.
F-16是垃圾????????
美國還在用F-16打仗!!!
其他有些新型戰機都有一些問題
也或許是那些更新的功能亙本用不到
戰鬥機到底是差在哪裡你知不知道
重點是在於燃油噴嘴還有一些發動機的材質
你要飛的快 動力要強  你燃燒室耐熱的問度就要越高
台灣就是在這方面的技術沒有辦法突破  
經國號其實可以是非常厲害的戰鬥機
美國因為怕台灣和大陸競爭武力
所已從中動了一點手腳  把發動機改的非常的耗油   
作戰半徑減少很多   所以只能防衛戰機來用
F-16是有點舊沒錯  但是還是很實用
除非台灣可以研發更好的戰機  不然或是更好的武器XD
其實台灣可以發展出強大的武器  位什麼這說來話長
請你去看之前的中山研究院
2.
至於其他的問題
是從扁~馬12年來的問題
民進黨有什麼作法
要找朝野開會沒人要來
線在又在怪別人當皇帝?  事怎樣?
不要來一套說法民進黨怎樣 超愛台灣這種屁話
台灣全部的問題   都該要大家來討論
但誰提出意見了 還是有解決辦法?????????
除了李登輝的有指到問題
講難聽拉  其他人都是在說屁話
這些是不要只會在網路上炮
有更好的辦法   請上萬言書給馬英九
不要整天只會批評   卻又沒主見
只會讓人看不起


作者: MB205    時間: 2012-5-24 08:03 AM

不用開庭了

直接拖到刑場去吧

殺一個可以救好幾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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